投票時官方允許的任何一種個人識別証件
  1. 哈瑞斯縣選民登記處寄出的識別證
  2. 德州公安部(DPS) 和其它各州官方發的駕照 居民識別証, 或官方發行証照. 不論証照過期與否
  3. 任何一件有個人照片證件足以證明你是選民名冊上的本人
  4. 出生紙或其它可以被法院認可的個人識別証件
  5. 美國公民証
  6. 美國護照
  7. 政府機構郵寄列有選民名字的正式郵件
  8. 水, 電, 瓦斯帳單, 銀行對帳單, 政府支票, 或足以証實選民地址,居民的政府文件.
  9. 任何其它州務卿公告的識別証